大多数只要还手就认定互殴/故意伤害,谁伤谁有理,唯结果论,所以争议较大!也是
划重点:执行层面要及时正确完全的落实政策,还需要一个拨乱反正的适应过程!
划重点:哪怕撞死人,量刑也不重,所以总有人企图故意伤害伪装成交通肇事!
划重点:抢劫是行为犯,不论结果与金额,入室抢劫更是重罪!
1、积极配合将受贿人绳之以法,行贿人大部分都免除处罚,所以,现实中行贿往往都是缓刑居多!
若不是独资,哪怕占股99%,只要小股东想搞老板,以上两罪基本一告一个准!
因为民营企业老板公私不严是极其普遍,比如报销、挪用公司资金等!老板、股东、高管在公司内斗中,很多都是以上两罪入狱!
很多行为都可以说成是寻衅滋事,所以俗称口袋罪,什么都可以往里装!现实中对付闹事者若没合适的罪名就用这个,所以存在一定司法争议!现实中一般情况不严重的寻衅滋事都是罚款加行政拘留,恶劣的才会按寻衅滋事罪判刑,一般5年以下!
仅冒充未招摇撞骗,基本是罚款行政拘留15天,定这个罪则3年以下,情节严重3-10年。
刑事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诉讼,涉刑须先刑后民,民事一旦形成判决,出狱后还得执行民事判决,只要有财产线索就可申请执行,但往往会转移和藏匿资产!
划重点:要对方坐完牢出来再赔钱难度很大,所以要事先摸清财产线索并保全!
民事纠纷中官司打赢了,但往往难在执行,难在执行法官上心!要知道执行收费是根据追回款项按比例支付的,财产线索自己提供才靠谱,往往无可执行财产,都会事先转移藏匿财产,对被执行人最多限制高消费、上失信人名单,拘留一般也就15天且原则上也只拘一次,这些都不痛不痒,所以才有大量老赖!
因此执行过程中可以申请《中止执行》,没有财产线索便会《终本执行》,以后有线索可以重启!倘若主体灭亡或实在没有希望或撤销放弃的,便会《终结执行》!
拒不执行罪:仅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,但现实中比较难落实证据,因为不想执行的都会转移藏匿资产,钻法律漏洞!
划重点:起诉前要摸清财产线索并及时诉前保全,起诉前尽量不让对方知晓以防转移资产!
备注:这个3年不是简单计算,而是各种情况可以中断后重新计算,比如债权纠纷的催收可以暂停时效!
订立/订货/订约/预订的意思,可以视作预付款!所以不管谁违约都可要回,但是其也可以作为违约赔偿金!
确定/一锤定音的意思,既然自己一锤定音了,自己违约就要损失定金,对方违约就要返还2倍定金!
2015年:超24%不保护(即当时基准利率的4倍),24%-36%自愿,36%以上无效!
民间及金融借贷以费用代替利息绕开法规,只要能举证或法院判定费用不合理,均可免除!
以下借贷非法无效,非法无效不是说不用还钱,只是不用还利息本金还得还!
1、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,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。
A、债权人既可先向债务人求偿,也可先向保证人求偿,即可以先起诉或只起诉保证人,但现实中往往都是同时起诉!
常有虚假租赁来阻挠抵押权/拍卖等,法院一般按是否实际占有、占有时间节点、租金合理性、支付方式合理性、是否关联方等等综合判定真假!
拍卖款优先受偿首封债权人,所以首封非常重要!若有剩余原则上按查封顺序受偿,但现实中法院操作也时有疏漏乱象,所以不是首封就要多与法院沟通!
拍卖款优先按抵押顺序受偿抵押权人,但若抵押权人不是首封也非常麻烦!因需要首封人来启动拍卖,但因拍卖款是优先按顺序受偿抵押权人,首封人启动拍卖后,若剩余款无法覆盖其债权,往往不愿意为他人做嫁衣而坐地起价拖延启动!
理论上抵押权人可申请移送执行,但现实中大家都是各自在相熟的法院起诉,移送执行要成功往往耗时耗力还很难搞定!
过去许多人一直诟病其相较违法获得的利益,违法成本轻到忽略不计,很多时候也就顶格罚款60万、几年市场禁入!所以2020年新证券法提高至1000万,同时202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也加大了证券犯罪处罚力度!
一般的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-5倍的行政罚款!证据明显确凿的可按操纵证券/期货市场罪论处,5年以下,严重的5-10年!